墨西哥將墮胎非刑事化

最高法院裁定在聯邦層面取消墮胎刑罰

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將墮胎罪刑入刑法典違憲,並在全國範圍內取消了該做法的刑罰,墨西哥各地的婦女團體都將此視為一個里程碑式的決定。

最高法院週三作出了這一裁決,兩年前,同一法院裁定北部科阿韋拉州的墮胎限制違憲,此後,墨西哥多個州和地方政府開始修訂其刑法典。

正如生殖權利團體GIRE所指出的,在聯邦層面將墮胎非罪化意味著全國衛生機構現在有義務提供此類服務,並不會因墮胎而受到懲罰。

與此同時,墨西哥約20個州仍存在州級墮胎限制。

最高法院在X(原Twitter)帖文中解釋說,阻止和懲罰墮胎的法律侵犯了婦女和“具有懷孕能力者”的人權。

“在強姦案中,任何女孩都不能被迫成為母親,無論是被國家、父母還是監護人迫使,”最高法院院長Arturo Zaldivar說。

“在這裡,她權利的侵犯更為嚴重,不僅因為她是受害者的身份,還因為她的年齡,這使得有必要從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出發進行分析,”他補充道。

發起針對墨西哥政府的這起里程碑案件的GIRE組織,稱這一裁決為其事業的勝利,並表示“任何婦女或懷孕者,以及任何醫務工作者,都不會因墮胎而受到懲罰。”

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婦女權利活動人士Sara Lovera指出,儘管墨西哥城等地早已將墮胎非罪化,但“許多婦女不知道她們擁有這項權利”,因為缺乏相關設施或宣傳墮胎的活動。

“這就是為什麼最高法院今天的決定很重要,”Lovera說。

與此同時,墨西哥的親生命運動表示,他們將繼續與擴大墮胎獲取做鬥爭。已懷胎權利民間協會主任Irma Barrientos說,她的團體“不會停止”。

“讓我們記住美國發生的事,”她說。“40年後,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其墮胎決定,我們也不會停止,直到墨西哥從懷孕那一刻開始保證生命權。”